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与乡村河道管理秩序,改善河道环境,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鹿城区“清理河道”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活动,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和乡村自然人文居住环境,争创生态温州、美丽鹿城新形象。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温州、美丽鹿城,按照“四边三化”行动、黑臭河垃圾河整治、全省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力量整治不符合城市与乡村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河道,清除河道水面漂浮物、腐烂物、沿岸垃圾和河底淤积,削除黑臭现象,建立河道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和乡村河道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人居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河道清理专项行动,达到“三无一畅”,即河水无黑臭、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杂物,河道行水畅通。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河道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及河水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在加强整治的同时,进行巩固提升,实现河道清洁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进度安排
“清理河道”专项行动从2013年4月开始,至2014年底,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
本阶段按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沿岸垃圾,疏通河道,做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
2、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2014年9月)
本阶段是在集中整治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水系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结合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通过截污纳管、旧村改造、打卡清障、清淤疏浚、生态驳坎、生态修复以及加强对沿河各类污染源的执法监管,解决河道垃圾、着力消除河水黑臭现象,恢复河道的基本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持续开展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的长效管理。
3、考评总结阶段(2014年10月-12月)
本阶段陆续对开展“清理河道”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其纳入生态省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考核。
四、工作任务
(一)集中整治阶段任务
1、广泛发动群众,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各河道的现状及污染情况,并弄清楚污染的原因,鼓励群众举报污染源,初步确定清理计划。
2、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全面清理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
3、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对漂浮在河道里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进行清理。
4、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5、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
(二)巩固提升阶段任务
1、加大河道污染源治理,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污染情况,集中治理企业污水乱排放、不达标排放,深入分析污染成因,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大力宣传污水处理常识,限期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深入推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清理、整顿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
- 上一篇: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下一篇:鹿城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2013年招聘启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