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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五马街道办事处第二批重大火灾安全隐患单位挂牌整治的通知
各社区、各基层站所、各相关单位:
根据《五马街道办事处关于第二批重大火灾安全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温鹿五马办〔2013〕49号)文件,将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迎节服装店等8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居住出租房作为五马街道办事处第二批重大火灾安全隐患挂牌整治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迎节服装店、GOLD SHARK服装店、五马雅莹服装店、好西好饰品有限公司、第一桥无照服装店5家经营单位和打绳巷105号、水门头17号、永宁巷12号3家居住出租房,于6月25日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纳入消防安全管理日常检查视线,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鉴于挂牌整改的实际情况和效果,街道办事处决定取消第二批重大火灾安全隐患单位挂牌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