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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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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温教人〔2013〕83号)文件精神,决定今年8月-10月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为人师表,争做人民满意好教师。

二、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含职高、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活动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并严格履行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自觉抵制各种有悖师德的现象。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教师职业的使命感和神圣感,促使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职业观和教育观、学生观;进一步促进教师更好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严明从教行为和职业操守,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 暑期师德专题培训(8月22日-25日)

本次专题培训活动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专题讲座、录像观摩、主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教育活动。8月22日一天集中培训,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收看视频直播(视频直播会议场地安排见附件2),参加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就座。各直播分会场需保证有一名技术负责人,原则上由所在学校电教人员担任,具体名单请在8月20日前确定并上报到信息中心林海老师处,教育网短号:665101。8月23日-25日由学校自行组织。

8月22日收看全市“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听取市局领导作动员报告,明确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主题、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等,加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使广大教师参与到活动中。

各学校要依据本通知精神,针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反映的师德热点问题,结合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和本地本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近年来公布的一些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典型案例,组织学习讨论,教育和警示教师,促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自觉坚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第二阶段 开展师德教育月系列活动(9月)

1.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提高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中国梦”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要用“中国梦”打牢广大教师的思想基础,用“中国梦”激发广大教师的历史责任感。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实践“中国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并自觉地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自己的思想行为,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促使广大教师把“中国梦”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不断深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从而在教育系统和广大师生中积聚形成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强大合力。

2.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建设有关文件。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以及市教育局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每位教师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学校要办1-2期学习专栏。

3.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事迹。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善于以“看得见、学得了”的先进典型和身边事例,教育和激励教师,鼓励广大教师争做“人民满意好教师”。教师节前夕,区委、区政府将隆重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暨表彰大会”,各校也要结合庆祝第29个教师节活动,表彰先进教师,树立先进典型,深入挖掘身边教师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择优组织2至3名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为全校教职工做“师德事迹报告”,号召全体教职工学习身边师德典型,争当师德楷模,自觉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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