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
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建设,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鹿城区区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鹿城区区级农家乐示范点认定办法》(温鹿农办〔2011〕25号)和《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浙农办〔2007〕7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首批区级农家乐特色村、示范点、一二星级经营户(点)的申报认定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及其要求
凡申报区级农家乐特色村、示范点、一、二星级经营户(点),必须依下列顺序出具相关材料:①申报(申请)表;②评分表;③申请报告;④工作总结;⑤有关规章制度;⑥各种证照复印件;⑦原已认定(最高级别)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份,外加“申报(申请)表”一式两份,于
二、认定(复评)依据和重点
(1)区级特色村:按照《鹿城区区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温鹿农办〔2011〕25号)文件规定申报,对村庄环境、旅游设施、垃圾污水处理、指示警示标志设置、活动项目、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展计划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核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