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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有关科室(站):
根据温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温普治办〔2013〕9号,结合本单位实际,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依法治安的重要载体,各有关科站室要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活动进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
二、明确活动内容。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各有关科站室要确定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要把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重点予以宣传教育。同时,要结合“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加大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确实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三、活动步骤。“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底)。各科站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出“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法律六进”活动顺利进行。
(二)推进阶段(6—10月)。各科站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届时,区普法办将在有关媒体开设“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专栏和专版,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三)总结阶段(11-12月)。各科站室要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科站室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确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农林水利局成立由罗静方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普法领导小组和法律进机关工作指导组,加强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法制审批科,薛剑远同志担任普法联络员,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加强“法律进机关”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各有关科站室职责,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有保障。建立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班子关系团结和谐,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决定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公务员日常学习计划,为每个机关公职人员配备岗位必备的法律书籍;定期组织专业法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年度培训制度。加强机关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有普法网站(网页),开辟法制学习园地(专栏),拥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机关法律知识学习氛围浓厚,积极开展专业法宣传。
附件:温普治办〔2013〕9号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农办(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直属各单位普法办、市直各功能区司法行政职能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根据全国、全省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主要任务是:
(一)坚持不懈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持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大力推进温州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经验,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创建平台,实现法治文化与温州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融合。
三、工作措施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要求,结合我市“六五”普法规划部署和“法制宣传浙江行”项目的实施,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按照省委组织部等六个部门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以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三制度一平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举办市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课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全市巡回宣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二)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在浙江特色德育教材中的比重,逐步实现中学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小学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的目标。以“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为主题,在全市中、小学生中部署开展第三届“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校园法制动漫、法制漫画、法制微电影创作比赛和校园法制宣传栏目剧拍摄展映等活动。
(三)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依托“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等平台,广泛开展法治文艺下乡巡回演出。结合“浙江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一场法制讲座、一次法律咨询、一场法治文艺演出、一次法律书籍赠送仪式等“四个一”活动,集中开展“送法下乡”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申报工作,提高创建质量。
(四)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结合社区工作及居民生活实际,拍摄制作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系列宣传片,通过数字电视、社区学校、电视屏幕等平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片进社区”集中展播活动。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完善考核办法,提高创建质量。
(五)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主题,组织开展“千场法制宣讲进企业”活动。扩大宣传,提升公信力,积极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
(六)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继续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深化法制宣传新媒体建设。开展普法微博创作征集等活动。拍摄制作普法公益广告在“新华频媒”法制宣传专栏上播出,扩大“新华频媒”等法制宣传专栏的影响力。部署开展“法宣护航,服务商会”活动。
(七)推进浙江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的落实。认真总结“法律六进”工作经验,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切实抓好《浙江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见附件)的贯彻落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
四、 时间安排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时间为一年。
(一)启动阶段(5月)
5月底以前,市直属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
(二)推进阶段(6-10月)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届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在有关媒体开设“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专栏和专版,对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三)总结阶段(11-12月)
各部门要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将书面材料报市普法办。全国普法办将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知》精神和市《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根据每一“进”的特点,精心设计载体,落实工作措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确保主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制定实施方案。要结合单位的特点,按照本意见对每一“进”的工作部署,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精心设计载体,确保活动实效。要结合中期督导检查,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面向基层。“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基层和群众的实际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着力提高主题活动的参与度和实效性。要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直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员发动、组织协调、跟踪督导工作,推动主题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探索建立“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要及时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主题活动影响。
各部门主题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普法办。各部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的重要内容。
附件:《浙江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
温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雪乐, 联系电话:88362906,电子邮箱:wzspfb@163.com)
温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浙江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
一、法律进机关
1.加强“法律进机关”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组成的“法律进机关”工作指导组,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纳入年度对各地、各部门考核内容。
2.机关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普法联络员,办公室人员不少于2人。
3.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每年不少于1次。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有保障。
5.建立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2次;班子关系团结和谐,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决定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