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鹿城区文广新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
实 施 方 案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升文化服务水平,增强文化工作透明度,提高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纪发〔2012〕7号)和《浙江省文化厅“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浙文办〔2013〕23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文化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阳光运行,做到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着力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工作机制,为文化强区建设的稳步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阳光审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公开办事流程。按照“精简效能、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要求,梳理办理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严格界定受理、初审、核准、发证等审批环节的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和时限要求。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办事依据、许可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都要依法公开,做到岗位职责落实、审批权限明确、时限要求具体、权力运行透明。
(二)文化市场阳光执法。全面梳理文化市场执法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并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和工作流程,加大科技使用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实时将日常检查情况和案件办理结果上传至文化市场数字化监管系统。举报案件的查处结果及时向上级督办部门和举报者进行反馈,并根据涉密、敏感程度,视情予以公开。
(三)文化活动阳光操作。在举办文艺汇演、音乐舞蹈专场演出、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民间曲艺场以及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系列活动中,必须树立节俭廉洁操办文艺活动的理念,着力规避操办活动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建立健全文化活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年度文化活动计划,及时让群众知晓文化活动的安排,及时让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真正达到文化惠民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