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区文广新局办公楼装修系列
问题的请示
鹿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我局及区文化馆办公场所将迁至学院中路212号鹿城文化中心北楼(原温州市歌舞团团部)。因区政府要求6月底前必须完成搬迁,且区委督查室多次电话督查催办,我局按区领导的要求,将该项目的工程和手续报批同时进行。5月7日公开招投标后,我局在不改变原歌舞团办公楼结构的基础上进行边装修施工边报批手续。但在报批消防审批过程中,市消防支队初步反馈,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设计总评为商业用房,一楼一部分为开放式自行车库,一部分为仓库,不能改造为办公室和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