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正文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元旦、春节即至,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农业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1326号)和区食安办《关于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温鹿食安委办〔20133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职责。“两节”期间农产品消费集中,农产品安全风险易发,各街镇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到两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配合,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努力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监管重点,严格执法检查。各街镇要结合“两节”期间农产品消费特点,以时令果蔬和畜禽产品为主要对象,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和“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中排查出的农产品安全隐患为重点,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一次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对问题多发的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生产、销售、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门。要针对农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事故多发领域开展排查。突出做好设施、休闲观光农业、危化品、沼气安全作业等的安全管理,做好极端气候的安全防范。在春运等关键时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拖拉机非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整治力度,减少事故发生。

三、开展专项检测,排查安全隐患。各街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加大检测频率,扩大检测覆盖面,制定实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计划,全面加强主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查监测。进一步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的作用,督促指导农业生产主体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出生产基地、不入市场、针对检测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各地要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依法查处并销毁,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0990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