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科、藤桥镇社会事务办: 为落实《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浙民福〔2011〕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孤残儿童保障工作,提高儿童福利水平,切实有效维护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我局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该中心业务由社救科指导。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接受政策咨询;受区民政局委托,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负责为社会散居孤儿建档造册;建立孤儿养育状况督导评估制度,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接受孤儿家庭暴力投诉,协助妇联做好维权工作;指导家庭寄养工作,提供家庭服务;为孤儿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指导;对孤儿监护人提供育儿知识辅导和康复技能培训;对督导员、民政助理员进行工作指导和培训等。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