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有关农业龙头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业龙头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升我区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影响力、树立良好品牌形象,表彰农业龙头企业在过去一年里为鹿城区农业发展做出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鹿城区优秀农业龙头企业的组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凡在温州市鹿城区辖区内注册、经营,并被评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以及农业骨干企业称号的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1、企业自荐: 各参评企业于
2、评分推选: 材料汇总之后,定于
三、申报要求
1、填写申报表;
2、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农业、林业龙头企业以及骨干龙头企业称号的证书复印件;
3、2012年、2013年企业销售收入统计局法定证明或财务审计报表;
4、2012年、2013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两年内带动农户数证明材料;
5、企业2013年纳税及减免税证明、银行等级证书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6、企业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以及其它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7、企业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8、企业的注册商标和品牌获奖证书或者文件复印件;
9、企业及其产品近两年内其它获奖证书或者文件复印件;
10、其它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的申请表提前报至评选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企业(组织)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3、参加评选的企业不负担任何参评费用。
附件:1、参加鹿城区优秀农业龙头企业评选申报表
2、鹿城区优秀农业龙头企业评分标准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农办(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附件1:
参加鹿城区优秀农业龙头企业评选申报表
| 企业名称 |
| 认定等级、时间 | 级 年 | |||||||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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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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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获奖情况 |
| 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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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产品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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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近两年是否有重大生产安全、产品质量问题;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的:有( )无(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0979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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