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下拨文化活动经费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鹿城区财政局《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指标核定(追加、减)通知单》(790—文广新局)内容,结合文化工作需要,现将经费核拨如下:
一、第二届鹿城区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经费10万元。
区文化馆10万元。
二、节庆文化、文化扶贫活动经费8万元.
松台街道办事处(广化社区)2万元。
鹿城文化中心6万元。
三、送戏下乡活动经费42.25万元。
区曲艺家协会3.85万元(曲艺专场11场)。
民间职业剧团6.8万元(戏曲专场10场)。
民间职业剧团2.7万元(更新木偶专场10场)。
区文化演出协会13.3万元(西洋音乐专场19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