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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利局行政审批工作承接省级四大部门,涉及水利、农业、林业、畜牧、海洋渔业等诸多方面,具有事项多、范围广、业务杂的特点。随着近年来省级、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调整下放,我局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和业务量更是激增,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由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从2010年入驻审批中心时的58项增加到108项,受理业务量增加近十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落实温政发〔2012〕72号、温政办〔2013〕73 号和温委发〔2012〕127号等文件关于“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我局对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
经研究,本单位对所有审批事项按照“授权彻底、流程最短、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进行了调整,重新制订了《鹿城区农林水利局行政审批规范手册》。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方案如下:
一、入驻项目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计87项,其中水利22项,林业26项,农业20项,渔业19项):
1、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建设项目审批
2、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4、河道采砂许可
5、滩涂围垦项目审批
6、滩涂围垦规划范围内其它工程设施建设审查
7、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8、临时占用、拆除水利工程(含水库、水电站、水闸、堤防等)审批
9、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审批
10、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11、占用农用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3、围垦河道审核
14、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
15、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审批
16、坝顶兼作公路审批
17、海塘、堤坝兼作公路审批
1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10万方以下山塘)
19、海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20、海塘开缺或新建闸门审核
2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22、城市建设围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
23、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24、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25、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26、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市下放)
27、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
28、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市下放)
29、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明核发
30、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明核发(*市下放)
31、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32、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市下放)
33、林业生产占用林地许可
34、临时占用林地许可
35、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36、林区野外用火许可证核发
37、木材运输证核发
38、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39、营利性防沙治沙治理许可
40、森林植物检疫证的核发
41、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核发
42、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许可(省下放)
43、收购特殊种子许可(省下放)
44、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许可(省下放)
45、设立观赏陆生野生动物的旅游景点,举办陆生野生动物展览、表演许可(省下放)
46、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省下放)
47、分散种植隔离试种的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省下放)
48、调入省同意省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省下放)
49、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50、兽药经营许可
51、动物诊疗许可
5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53、《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
54、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55、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56、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许可
57、农作物种子(草种)经营许可
58、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59、临时占用草原许可
60、草原保护和生产服务工程建设使用草原许可
61、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矿、采石等作业活动许可
62、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许可
63、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使用许可
64、外省蚕品种引进许可
65、兽医执业注册
66、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67、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农业)
68、植物检疫证核发(农业)
69、海域使用许可
70、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准
71、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拆除或者闲置、海洋工程拆除或者改作他用许可
72、渔港区域(或水域内)相关活动许可
73、渔业捕捞许可(含渔业辅助船舶新建与改造)
74、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75、县内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许可
76、设立、调整海洋观测站(点)的审批
77、因教学、科研需要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标本许可
78、水产养殖证核发
79、水产种苗生产许可
80、渔业船舶登记
81、渔业船舶检验许可(含设计图纸审定)
82、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
83、渔业船员证书核发
84、增殖放流许可
85、船员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86、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初审)
87、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含野生水产种苗调运)(初审)
(二)非行政许可事项(计15项,水利8项,农业4项,林业1项,渔业2项):
1、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水利工程降等与废除审批
4、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5、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
6、开垦荒坡地审批
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措施备案
8、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核定
9、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委托)
10、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1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
12、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
13、林权登记
14、海洋捕捞渔船买卖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转入证明
15、渔业船舶命名
(三)说明:
我局还有4项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暂时不便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