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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灭鼠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村):
根据区爱卫办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街道辖区灭鼠防病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区爱卫办[2014]2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社区(村)根据通知要求落实好春季灭鼠工作,并将附件资料填好,于4月30日前报街道城管办(南郊办公区316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14日
鹿爱卫办〔2014〕2号
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各爱卫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区灭鼠工作,预防和控制鼠类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减轻鼠害造成的损失,降低鼠密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于4月中旬开展全区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上旬)。认真组织好灭前密度监测,制定灭鼠工作方案,落实经费,广泛宣传,确保成效。各街道(镇)、部门要以开展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运动为契机,发动各单位、部门和广大群众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鼠类栖息场所和卫生死角,做好垃圾密闭管理,完善各类防鼠设施,为投药灭鼠奠定基础。
(二)投药阶段(4月中下旬)。各街道(镇)、部门应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开展灭鼠投药,统一投药时间为4月21日-25日,遇雨天顺延。各街道(镇)、部门应依据鼠密度监测结果及辖区实际,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在保证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投药的同时,对所辖地区和单位进行全面的灭鼠投药。灭鼠工作要做到“五统一”(统一指挥、统一培训、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投药)和“五不漏”(不漏单位、不漏房间、不漏户、不漏死角、不漏外环境)。要加强对投药情况的检查,对未投药、投药量不足或仍有鼠情的地区和单位,应及时进行补投药,投药覆盖率、到位率和饱和率都要达到98%以上。
(三)查遗补漏和检查验收阶段(4月下旬)。各单位要组织好自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认真做好补缺补漏工作,完善防鼠设施,集中收集、处理鼠尸。各地各部门要制定、落实灭鼠长效巩固措施,继续有效控制鼠密度。同时,要做好灭后的密度监测。
二、工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