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村)、相关科室、各职能站所:
现将《南汇街道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014年1月25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014年1月25日印发
南汇街道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方案
为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温鹿政办〔2014〕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鹿城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彻底排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为重点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 2014 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叶浪克任组长、社工委主任邹海鹏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甘宏、贾嘉、陈先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管理工作站,黄甘宏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和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2.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3.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4.“三合一”、合用场所。
5.居住出租房。
6.“店铺店宿”的小场所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单位场所是否具备合法性,是否通过法定审批许可。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是否擅自扩大防火分区。
4.单位场所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居住出租房是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是否按标准配置消防安全“四要件”(灭火器、防毒面具、逃生绳、手电筒)。
7.合用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是否存放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是否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设置,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
8.在本辖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辖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