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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机关作风效能专项整顿活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和改进街道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市、区关于作风效能建设的有关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在街道机关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整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作风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奖优、治庸、罚劣为原则,围绕“作风建设有行动、干部思想有触动”的目标要求,切实解决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整顿,推动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促进机关工作提能提速提效,为南汇街道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具体步骤
1、组织动员部署(2月中旬)。召开街道机关干部作风效能建设大会,通报街道近期本街道作风效能建设情况,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部署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顿活动任务,进一步营造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顿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宣传教育(2月中下旬)。围绕“党的路线教育”活动,召开科室会议学习传达有关精神,通过专题辅导、警示教育、典型宣传等形式,加强党风党纪教育。
3、深刻对照整改(2月底至3月中旬)。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的会议精神及机关有关制度,围绕作风、责任、纪律、效能开展自我检查。以科室为单位要写出对照检查材料,并作出书面整改承诺。
4、开展全面的作风效能检查(2月下旬至4月初)。分别采用个人自查和组织纪检部门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个人自查由各科室牵头落实(结合开展机关电脑软件大清理)。组织督查工作由街道纪工委负责,邀请区纪委协助,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作风效能强化督查活动。
5、健全完善相关制度(4月初至中旬)。通过教育整顿,根据实际情况,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建立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整治工作要着重解决当前街道机关、村居及有关单位中存在的机关制度不遵守、拖拉扯皮不办事、行政执法不作为、群众诉求不关心、占着岗位不谋事等突出问题。下列情形将予以重点整治,并实施效能问责。
(一)对上级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议、文件、会议纪要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影响工作落实的。
(二)违反即办制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依法依规应当办理而不立即办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政策讨价还价、打折扣、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拒不执行上级命令,导致“中梗阻”的。
(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被管理者或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接受或索要礼金、礼品、礼券,到基层单位或企业摊派、报销各种应由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在工作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作风飘浮、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违反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有关制度,造成机关办事效率低下。
(六)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不满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