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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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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施 意 见

各社区、村、非公企业党组织: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统一部署,街道党工委决定,在辖区党员中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一届五次和六次全会、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发〔2013〕4号文件、浙委发〔2013〕25号文件和市委发〔2014〕9号文件和鹿委发〔2014〕1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主题不变,镜头不换,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认真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更加强化问题导向、更加注重严格要求、更加注重衔接带动、更加注重分类指导,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扎实开展“红色细胞工程”建设,使每名党员普遍接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赶超发展的强大合力,真正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有新增强,加强和改进作风有新进展,做群众工作能力有新提高,密切联系群众有新进步,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有新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新成效,全面深化改革有新突破,推进“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有新成绩。

  街道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主要是:街道和村、社区、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突出重点,以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服务窗口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重视抓好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领导带头,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率先示范贯彻活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把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好当前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振兴实体经济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二、重点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着力解决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和“末梢神经”。

  (一)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机关化”倾向、疏远群众;责任心缺失,落实政策缩水走样,好事办不好;弄虚作假、得过且过;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不敢不愿不会做群众工作;遇到矛盾绕着走、不敢担当等问题。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重点解决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甚至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

  (二)夯实基础,切实推进“红色细胞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深化街道服务指数、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等“三大指数”管理,深入开展“五星争创”活动,全面构建党员全覆盖联系服务群众、干部全覆盖联系党员、干部全覆盖包村联户的民情诉求表达、收集、化解、反馈、评议工作机制。利用村、社区组织完成换届交接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社区组织运行工作机制,着力抓好重点村、后进村集中整治和提升。抓好骨干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面轮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党内嘉奖制度,开展最美“村(社区)干部”、优秀党员志愿者评选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入排摸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等情况,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丧失党性、不合格的党员,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继续深入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全面开展认领微心愿活动。

  (三)保障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治污水先行,统筹推动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以“五水共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扎实推进“两无三化”工作,巩固并深化“三改一拆”和创卫工作成果,花大力气解决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进一步落实“三真”、关爱基层,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投入弱势群体,想方设法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四)强化服务,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稳步推进基层扁平化治理改革,改进和完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深化“三千行动”,紧紧围绕提高难题排摸率、化解率和企业满意率扎实推进驻企服务。坚持和完善街道干部住夜值班、驻村联户制度,积极推行驻村干部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固定服务日”轮流值班服务制度,健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深化区域化党建格局,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大以区域、产业、行业为重点建立党组织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大力推进“青春党建”。提升村(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构建便民、医务、文化娱乐、就业信息发布、党员志愿服务等功能一体的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认真贯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运行的若干意见》(鹿委发〔2014〕4号)文件要求,确保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到位。

  三、主要环节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开展,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把整改落实贯彻始终。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实践一般不少于3个月。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党工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专题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街道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之江新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两本书。街道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村(社区)、“两新”等其他基层党组织,主要采取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组织宣讲、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先进典型报告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开展学习。在村(社区)党员中,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牵头领导:张鹏程;责任科室:宣传办;责任人:胡滨)

  2.开展“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评选“最美村(社区)干部”、优秀党员志愿者、“身边好党员”、服务居民好做法,从活动一开始就发现和挖掘一批党员、干部身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让身边的先进典型作介绍、谈体会,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努力形成良好氛围。(牵头领导:张鹏程;责任科室:宣传办;责任人:胡滨)

  3.深入开展反对“四风”专题讨论。组织党员、干部深刻检视“四风”问题在南汇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具体表现,找准南汇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的较普遍、较集中、较典型、较突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其危害程度。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总结提炼新形势下鹿城好党员、好干部的标准,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牵头领导:林敏;责任科室:纪工委;责任人:叶美珍)

  4.专题开展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事业、忠诚于组织。街道要安排专题集中学习交流。(牵头领导:林敏;责任科室:纪工委;责任人:叶美珍)

  5.全面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深化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街道领导干部要确定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要深入联系点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联系点建成践行群众路线的实践点、示范点。深化“百个支部结对、千名党员牵手”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活动,每位街道党员干部至少都要结对帮扶1名村(社区)党员或群众,认领一个微心愿。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街道党员干部要结合驻村联户、住夜值班等制度,深入党员、群众之中,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走遍村(社区)及困难党员和困难户,驻村干部(驻格员)要走遍村(网格)所有居民户。(牵头领导:陈苾怀;责任科室:组织办;责任人:陈丽丽)

  6.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坚持开门搞教育,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通过驻企服务、调查问卷、民主恳谈、个别访谈、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既要重视听取下属和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也要重视听取老同志、“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既要听取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意见,也要重视收集“两新”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既要听取党内意见,又要重视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听取意见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切实防止只听表面、听概念现象。意见整理要原汁原味,按“四风”分别归类。街道要统筹安排领导干部下基层,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文来文往”,防止到基层“一窝蜂”、重复征求意见。(牵头领导:陈苾怀;责任科室:组织办;责任人:陈丽丽)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领导班子集体分析意见建议。街道要集体分析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梳理出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将反映“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分解到相应的班子成员。(牵头领导:周基斌;责任科室:党政办;责任人:各班子成员)

  2.找准查实“四风”问题。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以及市委、区委作风建设“1+8”文件,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对照收集到的各种意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街道、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中央和省委下发的“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及鹿城好干部、好党员标准,书面条目式列出个人突出问题,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督导组要审核把关。(牵头领导:周基斌;责任科室:党政办;责任人:各班子成员)

  3.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其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等要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推心置腹交换意见,谈心谈话不限时间、不定次数,谈得越多越好,越充分越好,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牵头领导:周基斌;责任科室:党政办;责任人:各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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