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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全区网吧、演出文化经营单位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网吧、演出经营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将于即日起到7月30日开展2014年全区网吧、演出经营单位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换证的范围
全区经我局许可并取得相应文化经营许可证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均需参加本次许可证年审换证工作。
二、提交材料
1.填写《年度审验和许可证换发登记表》;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正、副本;
3.网吧经营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网络安全审核合格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演出场所须提供《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5.文艺表演团体须提供《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报送。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送时间:2014年5月15日前完成报送工作,过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宽带路18号鹿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文广新局窗口
联系电话:56588368、56588327
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