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换发《境外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许可证》的通知
全区各广播电视接收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类经营许可证和广电市场管理工作,决定对我区已到期《境外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许可证》进行统一更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换范围:截止2013年12月底止,鹿城区范围内已领取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境外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二、时间要求:
自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9月10日为经营单位(或个人)申请、审核登记及换证时间。
三、申报材料:参加本次审核登记换证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