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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印刷业五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科室、鹿城区印刷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督促印刷企业严格执行《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确保印刷市场规范有序,推动我区印刷业平稳较快地发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4年印刷复制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印刷业五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全国扫黄办督查组在温州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6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印刷业五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印刷业事关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非法出版活动责任重大。落实五项制度是加强印刷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和切入点。要通过开展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印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遏制各种非法印刷活动,推动印刷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对象为全区印刷企业,重点突出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包装装潢印刷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是:
(一)检查承印验证制度是否落实。要检查印刷企业在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是否对照承印验证制度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了验证《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报纸出版许可证》、《承接印刷境外印刷品备案表》、《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委印单位及委印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
(二)检查承印登记制度是否落实。要检查各印刷企业承印登记内容是否规范。重点检查印刷企业是否按照市局统一制定的《出版物承印五项制度登记表》、《包装装潢承印五项制度登记表》和《其他印刷品承印五项制度表》的电子版本进行登记验证。
(三)检查印刷品保管制度是否落实。要检查印刷业经营者对承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是否妥善保管;印刷企业对委托印刷的印刷品样本是否在完成印刷之日起2年内有确定专人保管和集中统一存放;是否做到验证材料、承印登记、留存样本三统一。
(四)坚持印刷品交付制度是否落实。要检查合同规定的印刷数量与实际印刷品数量是否相符,以及是否将印刷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印板、底片、样本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五)检查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是否落实。要检查印刷企业是否对印刷活动中产生的残次品按实际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对需要销毁的残次品,是否登记了销毁印件的名称、数量、时间和责任人等。
此外,要突出对违禁出版物印制与制假行为的查处。特别要加强对印制涉及政经类等涉及重大选题出版物、少儿类出版物、民族宗教类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出版物的检查;加大对违禁出版物及假商标、假包装、假票证等印制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工作步骤及安排
(一)动员、自查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我区将召开全区印刷业五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全区开展印刷企业五项制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印刷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印刷业管理的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他们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印刷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并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15日)。各科室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对印刷企业落实五项制度的专项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