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14年夏季灭蟑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物业,各爱卫成员单位:
今年是温州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之年,7—10月,省与国家爱卫办将陆续对我市开展创卫的检查、考核、暗访和技术评估。为进一步加大鹿城区病媒生物防治力度,有效防控蟑螂危害,决定在全区统一开展灭蟑活动,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组织,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原则,采取以环境防治为主,化学与物理方法为辅的综合措施,防灭相结合,突击灭杀和长期巩固相结合,广泛、深入持久地有计划的开展科学防治,将我辖区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切实改善市民的居住生活环境,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灭蟑的范围与重点
(一)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等(包括辖区内的公园、水沟、绿地带等外环境)均要开展灭蟑活动。
(二)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1、重点单位: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摊、副食品店、食品生产加工、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站、店)、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点(站)、建筑工地(包括拆迁工地)及闲置地、医院、港口、货运集散中心(物流中心)、仓储中心等。
2、重点部位:餐厅、食堂、厨房、货柜(架)、家具(厨柜)抽屉、空调机、地下室、垃圾收集点(垃圾道)、杂物堆(间)、卫生间、水池(槽)底下、下水道、窖井、水电管线、建筑物的各类孔洞、缝隙、居民区外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完善的灭蟑达标复查工作组织网络和机制,现将工作要求分解如下:
街道负责全辖区统一灭蟑方案的实施,落实和督查工作。
各社区、物业负责辖区居民、沿街道店户及企事业单位的灭蟑工作。
本次活动必须做到“三包”(即系统包单位、街道包社区、社区包居民),“四定”(定人员、定任务、定指标、定时间)、“五统一”(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步骤、统一时间、统一药物)。建立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