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廉政谈话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
2014年6月19日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廉政谈话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区文广新局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4、执行“八项规定”的情况。
5、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6、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