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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文化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财政《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指标核定(追加、减)通知单》(535-文化局、728-文化局) ,结合文化工作需要,现将经费下拨如下:
一、街道文艺汇演8万元:
五马街道1万元;滨江街道1万元;松台街道1万元;南汇街道1万元;七都街道1万元;双屿街道1万元;仰义街道1万元;藤桥镇1万元。
二、图书馆(鞋都广场)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
鹿城区图书馆20万元。
三、2013年市补第二批为民办实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项
目经费155万元:
仰义街道28万:图书馆乡镇分馆20万元;
新社区文化服务中心5万元;
省文化示范村(社区)3万元。
五马街道48万元:新社区文化服务中心25万元;
市文化示范新社区3万元;
建设乡镇文化中心补助20万元。
滨江街道20万元:新社区文化服务中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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