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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党委、两新党组织、机关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重要的党内生活制度,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做好我街道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全区基层党组织1-2月份组织生活会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温鹿组〔2015〕1号)文件精神,民主评议党员要与2014年底的党员星级评定(五星争创)同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内容
社区党员要重点围绕学习提高、服务群众、文明和谐、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要重点围绕党性原则、敬业精神、工作效率、担当克难、服务态度等方面开展。
二、程序和步骤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支委通报。支部书记代表支委逐个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联系服务群众、参与支持中心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对长期外出不能到会的党员,要通报《党员一本通》查验情况。(2)党员自评。党员对照党员自评表(附件1、附件2)开展自评。(3)党员互评。根据支部通报情况,对党员逐一进行党内评议,在听取其他党员口头意见后,结合党员平时表现、自评情况,讨论确定“好”、“一般”、“差”3个档次的党内评议结果。(4)开展党员评星。对照学习提高、服务群众、文明和谐、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5个方面,逐项讨论确定金星、银星、铜星或无星。年老体弱的党员,由支部书记向大会说明后,可不列入评议。
2.召开支委会。(1)确定党员定级结果。对照党员评星结果,按党员得金星数量对应确定党员定级结果。(2)提出优秀、合格、警示、不合格党员(附件3)。优秀党员,要在五颗金星和四颗金星的党员中产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党内评议为“好”的党员中产生),比例一般掌握在10%左右。两颗金星以下(不含)的党员,应确定为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没有金星的党员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3.报上级党组织审定。评议结果要及时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4.反馈结果。街道党工委审定后,支部要及时将党员星级评定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并向党员说明星级评定不得金星的原因,提出整改提高的意见。“五星争创”牌子要上墙公开。
5.结果运用。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警示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要根据《五马街道警示党员帮教与不合格党员处置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逐一落实教育帮扶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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