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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藤桥镇雅漾村美丽浙南水乡文化提升工程项目(古屋、古井、古道、古树保护工程)》审查会意见的通知
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1日,区治水办、区文广新局联合组织在区水建办五楼会议室召开了《藤桥镇雅漾村美丽浙南水乡文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古屋、古井、古道、古树保护工程)》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区治水办、区委农办(农林水利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藤桥镇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还邀请了陈刚、蔡钢铁两位文化方面的专家以及藤桥镇雅漾村、杭州金锐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经审查,会议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法人单位为藤桥镇雅漾村村委会。
二、工程按照市政园林工程项目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工程完工后由藤桥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验收,区治水办、区委农办(农林水利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验收进行监督管理。
三、该工程项目施工预算总投资111万元。区文广新局将从美丽乡村专项建设资金中调拨100万元至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再由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拨付给藤桥镇包干使用,藤桥镇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分期拨付,资金不足部分由雅漾村自筹解决。
四、藤桥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该工程招标及工程质量监管。
请藤桥镇人民政府根据审查会意见,抓紧做好工程后续工作。
附件:1、专家组意见
2、会议签到表
鹿城区治水办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