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正文

关于开展“鹿城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整合社会力量关注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鹿委办发〔2014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鹿城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鹿城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主要面向全区各街镇、各部门,重点推荐和培育具有一定基础设施条件、能够经常性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单位,包括社区、街区、各类纪念馆、学校、法庭等。

二、申报条件

(一)有丰富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有比较成熟的宣传资料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

(二)具备开展一定规模宣传教育活动的场地或接待场所,宣传配套设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安全。

(三)工作人员素质良好,有固定的讲解员队伍,有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教材教案或讲解词,能针对不同年龄的青少年进行不同层次的讲解,并为集体参观学生进行义务解说。

(四)以青少年为教育重点,结合自身特色,每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学校、社区建立共建关系,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对全社会实行免费开放(特殊场所应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六)定期印制向来基地学习的青少年免费发放的法制宣传材料,有条件的基地可开通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七)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建有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档案。

  三、申报程序
     (一)“鹿城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由各街镇、各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由区政法委、团区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负责。

(二)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在申报对象自查、自评基础上,各街镇、各部门按照条件审核后,推荐申报单位到区普法办。

四、考核命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0934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