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藤桥镇:
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为全面推进美丽浙南水乡节水型社会建设,我局起草了《鹿城区美丽浙南水乡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于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区农林水利局水利水资源科,逾期无书面反馈视为无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林真,电话(传真)55564128,
邮箱:1062409659@qq.com。
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附件:
鹿城区美丽浙南水乡节水型社会建设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3〕80号)和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温政发〔2013〕88号)以及《鹿城区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实施方案》(鹿委发〔2013〕81号)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美丽浙南水乡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人水和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载体,以提高全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注重节水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培育和强化社会公众节水意识,推动水资源开发利用由粗放式向集约型、效益型转变,实现全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 总体目标
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到2015年末,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991亿立方米以内,其中生活和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1.722亿立方米以内;全区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49.5(比2010年下降25%)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28.14(比2010年下降33%)立方米以下,全县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9以上。到2020年末,全区节水管理体系趋于完善,基本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各项节水指标处于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全社会节水意识普遍提高,节水行为普遍规范,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2015年末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100%以上,藤桥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节水型社会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重点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考核指标数据的审核工作。主要重点任务分解如下:
(一)完善节水管理体系。
1.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建立区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及考核制度。开展实施年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到2015年末,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2.积极探索和推进水权制度建设。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缺水地区严格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的审批和建设,丰水地区高耗水行业企业的布局和生产规模,要与当地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鼓励发展低耗水的高新技术企业,到2015年末,全区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3.建立建设项目节水评估制度。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节水“三同时”的要求,制定节水措施和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到2015年末,节水“三同时”实施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
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原水价格改革。合理调整供水原水水价,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通过探讨原水价格、供水成本和制水企业合理利润之间的关系,研究建立除可反映成本外,还能获取供水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长效水价形成制度;积极推进全区各地水价成本透明化,加强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的宣传。根据各地供水结构差异,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到2015年末,建立完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不含农业用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与执法局)
(二)农业节水重点任务。
1.加快开展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灌区灌溉计量设施安装和灌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到2015年末,完成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2.加大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管路灌溉、喷灌、滴灌、微灌灌区改造等节水灌溉技术,到2015年末,全区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3万亩。(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3.加大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力度。开展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加强渠系维护,减少渗、漏水损失;实施灌排泵(闸)站更新改造,提高泵站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三)工业节水重点任务。
1.逐步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到2015年末,选取1-2个典型工业企业完成水平衡测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2.加强工业企业计划用水管理。到2015年末,对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包括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实时监控系统,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从2015年开始,对新建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包括5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实时监控系统,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3.加大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引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工艺升级,重点抓好全区化工、电镀、印染、制革、造纸、制酒等高耗水或高污染行业企业的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15年末,全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5%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环保局)
(四)生活节水重点任务。
1.加快实施城镇居民家庭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并逐步将公共服务用水大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到2015年末,全区城镇居民家庭用水户装表率达到95%以上,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宾馆、餐饮、洗浴等公共服务用水大户计划用水管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城管与执法局)
2.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管网日常维护,逐年降低漏损率。优先改造城区爆管概率较高、漏损率大、迫切需要改造的供水管网,到2015年末,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至17%。(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
3.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器具,加快节水器具更换。到2015年末,全区城镇居民家庭和公共服务用水户节水器具普及率达80 %以上。(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
(五)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