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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鹿城区美丽浙南水乡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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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藤桥镇:

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为全面推进美丽浙南水乡节水型社会建设,我局起草了《鹿城区美丽浙南水乡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于2014129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区农林水利局水利水资源科,逾期无书面反馈视为无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林真,电话(传真)55564128

邮箱:1062409659@qq.com

 

                              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2014 年12 月4

 

附件:

鹿城区美丽浙南水乡节水型社会建设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380号)和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温政发〔201388号)以及《鹿城区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实施方案》(鹿委发〔201381号)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美丽浙南水乡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人水和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载体,以提高全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注重节水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培育和强化社会公众节水意识,推动水资源开发利用由粗放式向集约型、效益型转变,实现全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  总体目标

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到2015年末,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991亿立方米以内,其中生活和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1.722亿立方米以内;全区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49.5(比2010年下降25%)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28.14(比2010年下降33%)立方米以下,全县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9以上。到2020年末,全区节水管理体系趋于完善,基本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各项节水指标处于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全社会节水意识普遍提高,节水行为普遍规范,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2015年末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100%以上,藤桥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节水型社会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重点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考核指标数据的审核工作。主要重点任务分解如下:

(一)完善节水管理体系。

1.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建立区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及考核制度开展实施年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到2015年末,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2.积极探索和推进水权制度建设。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缺水地区严格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的审批和建设,丰水地区高耗水行业企业的布局和生产规模,要与当地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鼓励发展低耗水的高新技术企业,到2015年末,全区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3.建立建设项目节水评估制度。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节水“三同时”的要求,制定节水措施和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到2015年末,节水“三同时”实施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

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原水价格改革。合理调整供水原水水价,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通过探讨原水价格、供水成本和制水企业合理利润之间的关系,研究建立除可反映成本外,还能获取供水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长效水价形成制度;积极推进全区各地水价成本透明化,加强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的宣传。根据各地供水结构差异,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到2015年末,建立完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不含农业用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与执法局)

(二)农业节水重点任务。

1.加快开展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灌区灌溉计量设施安装和灌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到2015年末,完成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2.加大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管路灌溉、喷灌、滴灌、微灌灌区改造等节水灌溉技术,到2015年末,全区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3万亩。(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3.加大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力度。开展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加强渠系维护,减少渗、漏水损失;实施灌排泵(闸)站更新改造,提高泵站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三)工业节水重点任务。

1.逐步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到2015年末,选取1-2个典型工业企业完成水平衡测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2.加强工业企业计划用水管理。到2015年末,对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包括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实时监控系统,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从2015年开始,对新建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包括5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实时监控系统,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3.加大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引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工艺升级,重点抓好全区化工、电镀、印染、制革、造纸、制酒等高耗水或高污染行业企业的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15年末,全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5%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环保局)

(四)生活节水重点任务。

1.加快实施城镇居民家庭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并逐步将公共服务用水大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到2015年末,全区城镇居民家庭用水户装表率达95%上,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宾馆、餐饮、洗浴等公共服务用水大户计划用水管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城管与执法局

2.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管网日常维护,逐年降低漏损率。优先改造城区爆管概率较高、漏损率大、迫切需要改造的供水管网,到2015年末,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至17%。(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

3.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器具,加快节水器具更换。到2015年末,全区城镇居民家庭和公共服务用水户节水器具普及率达80 %以上。(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

(五)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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