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雯委员:
你在区八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086号《关于切实加大城区养犬管理执法力度创造和谐城区环境的调查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温政令第96号)《温州市区养犬管理规定》,公安部门是市区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养犬登记,核发犬只饲养证,查处违章养犬和养犬扰民行为,组织收容和管理弃养犬、无主犬,捕杀狂犬、野犬。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等疫苗的供应,犬只的健康检查、检疫、预防接种,犬类免疫证的发放,犬类疫病诊治,疫情监测及犬类诊疗服务行业的管理。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区公安局始终把流浪犬整治工作作为民生问题的重点来抓,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成立犬类整治工作小组,高效有序地开展犬类整治工作,去年以来,共扑杀、收容各类犬只470多只。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履行职责,加强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纠正和处罚力度,及时落实环卫清洁,今年以来共查处宠物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近30起。区畜牧兽医局目前设立3处检疫申报点,分别是:鹿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温州市人民西路251号)、驻温州市菜篮子肉类联合屠宰厂报检点(藤桥镇外垟村)和鹿城区藤桥片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藤桥镇南街156号),以加强犬只健康检查、检疫工作。并设立2处官方认定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分别是:鹿城区西山酷迪宠物诊所(杏花路侨房大厦103号)和鹿城区黎明恒爱宠物诊所(锦绣路球山花园22幢109-110号),以加强犬类预防接种和免疫证的发放工作。同时相关责任部门将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城区养犬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具体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依托报纸、电视、户外横幅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违规养犬和狂犬病的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被犬咬伤后的处理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犬患和狂犬病蔓延的严重危害性,提高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和能力,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犬类管理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养犬行为和流浪犬线索,自觉参与犬类监督管理,形成人人参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