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5〕15号)精神, 2015年我区决定定向招生(招聘)基层农技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5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温州市鹿城区户籍,立志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定向招生)。
三、招生专业及数量
温州市鹿城区共招生定向培养本科生1名,专业为农林经济管理。招生工作安排在理科第一批提前录取,学制四年。
四、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后,于
2.确定体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到鹿城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3.组织体检:温州市鹿城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体检(另行通知),体检具体事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