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报告》及委托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温州市中国鞋都铁路沿线西侧(G-1至G-8地块)水土保持总体方案(报批稿)》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东至经一路、南至三期路、西至鞋义路,北至纬三路。用地面积7.93hm2,建设扰动地表面积6.44hm2。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总量14469吨,如不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将新增水土流失14397吨,因此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规划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规划总体布置、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该项目开挖土石方为12.39万 m3,其中表土1.21万m3,一般土方5.84万m3,钻渣5.34万m3;回填土石方为8.55万m3,其中矿渣4.83万m3,一般土方2.51万m3,表土1.21万m3;外购土石方全部为矿渣4.83万m3;弃方8.67万m3,其中钻渣5.34万m3,一般土方3.33万m3。
(三)原则同意工程产生的弃渣的处理方案。其中一般土方3.33万m3运往龙湾二期围涂工程,温州市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指定的合法弃渣场;钻渣5.34万m3运往洞头大门黄岙围垦二期,温州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综合管理办公室指定的消纳区。建设单位下步应与具备合法资质单位签订商购方采购、弃渣运输、消纳协议,以确保外购土方及弃渣消纳方案实施到位。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7.93hm2,其中规划区7.93hm2,直接影响区0hm2。防治责任人为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时段划分、内容、方法及预测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