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
《鹿城区二○一五年度农村审计工作计划》已经制定完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专人负责,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计划任务。
附件:1、鹿城区二○一五年度农村审计工作计划
2、鹿城区二○一五年度农村审计项目计划表
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2015年3月24日
附件1
鹿城区二○一五年度农村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办经〔2008〕1号)、《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鹿城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办法》(温鹿政办〔2009〕7号)和《鹿城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温鹿三资领〔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农村审计监督,从制度上和机制上提出完善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保障集体资金安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审计任务
2015年全区农村财务审计(包括财务清理,下同)单位数49个(详见附件二:鹿城区二○一五年度农村审计项目计划表)。
三、措施要求
1、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落实街镇农村财务审计责任,充分发挥街镇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主体职责,街镇相关部门需配备人员全程参与审计,指导监督各村积极配合完成审计工作。各有关村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向审计组提供相关的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完成审计调查等工作。难点村、信访村街镇需选出审计协助小组配合审计,并指定一位领导负责具体协调。
2、改进方法,强化成果运用。充分调动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解决好人员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合力、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改进审计方法与手段,重点突破,通过责令整改、移送处理等方式强化审计的权威性与威慑力。加强农村审计成果的分析、提炼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有力的参考依据。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