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0〕1号
鹿城区司法局“共建文明家园 欢度新春佳节”
工 作 计 划
局各科室、司法所:
为认真贯彻鹿委办(2009)54号文件精神,落实“共建文明家园 欢度新春佳节”专项活动,局党组经研究决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为我区营造祥和、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做贡献。现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 充分发挥职能,法律服务农村
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发挥律师的专业知识作用,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向农村,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通过发放服务联系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设法制讲座,开展普法教育;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参与“民主法治村”建设;开展法律援助行动,在村(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牵头科室:律管科,负责领导:张小庆)
二、深化专项行动,化解企业危机
通过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发挥我区律师在参与鹿城企业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中的重要作用,协助企业有效提高化解矛盾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建立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举办风险讲座、组织律师走访顾问单位、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提出“法律意见书”等活动,为我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协助企业有效提高化解矛盾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牵头科室:律管科,负责领导:张小庆)
三、完善法律援助,维护受合法利益
一是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在原全区各街道、乡镇及区妇联等11个职能部门、区属3家律师事务所、4家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在各调解委员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得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得以顺畅施行。二是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为因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失地农民赔偿、工伤赔偿、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容易发生群体性纠纷的事项,及时化解矛盾,实现诉求,降低维权成本,追求最佳办案效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直接在网上申报受理初审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牵头科室:法律援助中心,负责领导:张小庆)
四、开走访矫正对象,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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