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09〕30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司法所重点工作
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各司法所、科室:
根据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检验一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司法所2009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2009年度鹿城区基层司法所重点工作目标任制考核标准》(见温鹿司〔2009〕22号文件)
二、考核形式:考核检查分3组进行(具体分组名单见附表),主要采取审阅工作总结、查阅台帐、现场查看、听取意见和建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审阅各所年度工作总结和自查评分表;二是根据自查评分情况对照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涉及的相关工作查阅台帐或现场查看;三是听取街道(乡镇)相关领导、社区(村)干部对司法所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三、考核时间:
四、考核要求:各司法所要根据《2009年度鹿城区基层司法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的要求,对照考核内容,整理好台帐,准备好自查打分表、工作完成情况说明、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等材料,接受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