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08〕37号
关于建立鹿城区涉法信访律师法律咨询
小组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部署,适应我区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尤其是涉法信访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信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区的依法信访工作,促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建立鹿城区律师涉法信访法律咨询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鹿城区律师涉法信访法律咨询小组的性质、组织形式与成员构成。
鹿城区律师涉法信访法律咨询小组是为鹿城区涉法信访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咨询组织;
鹿城区律师涉法信访法律咨询小组组长由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小庆担任。成员由区属各律师所主任律师和区援助律师组成:何益华邱世枝 厉国琳 李银发 夏法沪 郑庆福 陈林莲 江丁库 吴玉亮 吴亮 潘虚怀 胡笑华。鹿城区律师涉法信访法律咨询小组联络机构设在司法局,负责咨询团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鹿城区律师涉法信访法律咨询团的职责。
1、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者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和引导来访者向有关司法机关申诉,或者向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仲裁或行政复议,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
3、受信访部门的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建议;
4、对上访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对无理上访户做好息诉工作;
5、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群众引导其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法律援助。
6、宣传有关法律知识。
三、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方式:
1、在区信访局设立律师接待日,每月的十五日安排一名律师在信访接待室参与接待工作;
2、律师参与区领导接待日信访接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