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08〕23号
关于建立“148”法律援助接待室
节假日值班制度的通知
区法律援助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2008]71、74号和市局[2008]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的深入实施,经研究决定,建立“148”法律援助接待室节假日值班制度,并于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法律援助中心要认真组织实施,每逢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2名法律援助律师或专业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和有关接待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来电、来访的接听和接待工作,热情解答法律咨询,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48”法律援助接待室节假日值班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