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1〕19号
关于印发《2011年鹿城区司法行政基层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经研究,现将《2011年鹿城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
主题词:司法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区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办公室、市司法局基层处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月23 日 印发
二○一一年鹿城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2011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线,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以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搭建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新平台,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不断创新、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依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形成化解矛盾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一、外树形象,内抓规范,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围绕街道、乡镇中心工作,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与综治平台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的外观标识、场所布局和业务开展,整合力量,努力推动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 继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为重点,积极推进直属所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争取和用足、用好司法行政专项编制,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动、调配中,及时落实调整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的特岗补贴,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认真组织实施司法所教育培训规划,特别是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贯彻,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不断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面积达标、相对集中、功能齐备”的要求,不断加强办公设施建设,努力为司法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不断强化司法所所务管理与业务建设。坚持建设、管理与工作并重,指导司法所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能,以矛盾纠纷尤其是疑难复杂和社会热点纠纷的预防和调处、扎实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一要坚持“三公开”,即司法所工作职能、流程、规则公开,工作人员职责、照片职务、联系方式公开,工作人员每日去向公开;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用制度提高所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保稳促调中的职能作用。
(四)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根据省厅《关于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的意见》、《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和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浙江省司法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力争我区有更多的直属司法所达到规范化示范所要求。一要创造条件,统一司法所标识。按照司法部及省厅的要求,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尽快统一司法所标识,司法所形象标识建设落实率达到100%的目标,树立司法所“整齐统一、庄重严肃”的外在形象。二要按照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建立起综合配套、运转协调的司法所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五)加大宣传和调研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大力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优秀事迹,积极开展评优表彰活动,培育典型、树立榜样,有计划地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使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群众加深对司法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发挥情况的了解,扩大司法所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调研,及时发现并尽力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