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1〕16号
关于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评展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律师所、法律服务所: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促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激发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党忠诚、爱岗敬业的情怀,展现司法行政人的艺术风采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上级政法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要求,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实践主题教育、“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创先争优”等系列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评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鹿城区司法行政系统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
二、参加对象: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
三、活动时间:
1、作品截稿时间:
2、作品展览时间:拟定为2011年5月下旬。
四、作品要求:
投稿作品必须是自行创作,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富有感染力,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具体说明事项如下:
1、作品范围:书法作品包括篆刻,不包括硬笔书法,作品规格限以竖式八尺宣纸以内(形式、尺寸不限);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等;摄影作品彩色或者黑白、单张或者组照均可,提交的作品不得是电脑合成,必须提供电子数码照片(照片为JPG格式的原始文件,不能做改变原貌的变动,确保照片的真实性。)尺寸独幅为10寸,组照每幅7寸(一组以5幅为限)。所有作品一律不装裱,一律不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