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党〔2010〕14号
鹿城区司法局“双争一满意”创先争优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鹿委办发(2010)52号、温鹿机党(2010)42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区委办《关于深入开展以“双争一满意优”活动启动实施阶段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及区机关党工委《关于在区直机关开展以“双争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作风建设为契机,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为主线,以争做创业先锋、争创服务管理品牌、让党员和群众满意的“双争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维稳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加快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事业实现大发展的思想、作风和环境诸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坚持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目标取向,通过开展“双争一满意”活动,实现思想大解放,促进事业大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开展党建活动。积极开展好“四个服务”:一是服务政府,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为政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服务,提升政府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二是服务农村,深入农村通过推荐律师党员志愿者担任法律顾问,定期举办村法律讲座、培训班,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服务社区,通过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栏、定期举办社区法律知识辅导班或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辟社区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四是服务企业,企业管理费用、改制、破产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协助企业妥善处理涉诉问题,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