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党〔2010〕1号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局各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全局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努力在提高党组织的学习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迈出新步伐,在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上取得新成效,在构建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上获得新突破,使全体党员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上实现新飞跃,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必须始终着眼于加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必须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通过加强学习,为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2、求真务实、学以致用的原则。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必须坚定不移地弘扬党的优良学风,坚持把学习活动与党组织建设、与本局的党员干部队伍及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力争通过学习增长知识、增长才干、增长解决问题的本领,通过学习提高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
3、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党支部要把不断追求卓越、不断超越作为目标,把学习型党组织创建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4、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精髓,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深入研究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拓宽学习领域,创新和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观念、方法、机制、体制,努力提升学习效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组织推动为基础,明确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制定和实施创建计划,构建科学完善的组织学习机制,着力丰富与创新学习载体,全面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使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通过领导干部引领学、班子成员带动学、党支部推动学、先进典型示范学,扎实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具体目标:
1、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学习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好班子”建设卓有成效。2、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逐步形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成为广大党员的内在需求。3、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党员先进性充分彰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的形象进一步确立。4、党组织的学习力明显提升,党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学习能力增强,工作绩效明显。5、学以致用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党员在各种评先创优中的比例明显上升。6、学用结合的考评体系或机制初步形成,“有学习制度、有学习阵地、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有学习效果”等“五有”学习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三、主要学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