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0〕28号
关于设立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温州预备役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温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指导,认真做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在驻温部队团以上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温司[2010]31号)和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同意设立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温州预备役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函》(温司发[2010]75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设立温州预备役团法律援助工作站。
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温州预备役团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温州预备役团楼湖生担任站长,温州预备役团任晓华、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吴亮、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郑庆福担任副站长。
附件:1、鹿城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官兵法律咨询登记表
2、鹿城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官兵法律援助申请表
3、法律援助建议函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法律援助工作站 温州预备役团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附件:1
鹿城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官兵法律咨询登记表
咨询时间: 承办人:
| 咨询人 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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