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0〕15号
温州市鹿城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实施方案
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汲取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引导全区广大律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现就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李庄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李庄案件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警示教育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学习。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宪法、法律,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律师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行业规范,认真学习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宪法观念和严格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提高律师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纪律观念,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讨论。通过披露李庄违法犯罪事实真相,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剖析李庄违法犯罪的原因,认真总结教训,并结合我区律师队伍建设实际,重点围绕下列问题进行集中讨论:
1、如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2、如何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3、如何在执业活动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4、如何在执业活动中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5、如何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律师执业水准和风险防范意识;
6、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执业”三项重点工作等。
通过讨论,使全区广大律师进一步明确“为谁执业、为谁服务”,“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等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进一步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在执业活动特别是在刑事辩护代理活动中自觉坚持严格依法、诚信执业,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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