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松台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村),辖区各单位:
《松台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松台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
网格化的管理实施意见
为切实抓好本辖区的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机制,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的网格化、信息化、人性化管理。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鹿委办发〔2012〕74号)、《关于对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有关问题解释的函》(浙食安办组函〔2012〕9号)和省行动办关于责任网建立的“四有要求”等相关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松台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网格化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形成辖区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公共安全办、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监察室、经济发展办、综治办、城管办、社管办、宣传办、统战办、广化派出所、水心派出所、莲池派出所、区公安消防分局、市交警一大队二中队、广化工商所、水心工商所、西山工商所、区国税分局城郊税务所、区地税分局管理四科、区地税分局管理六科、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广化中队、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水心中队、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莲池中队、区环保局城西所、区质监分局城中质监所、区国土资源分局城南管理所、城东规划管理所、城西房管所、区供电分局蝉街营业所、双屿营业所、区卫生监督所松台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管理与监督办公室内,加强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保障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三、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三级网络划分和组织机构设置
(一)街道“大网格”。由街道驻社区(村)网格领导、网格组长组织分片包干12个社区5个村,形成街道组成的“大网格”。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依托街道公共安全办、新居民管理所等机构,负责日常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二)社区“中网格”。社区主任分片包干几个网格,形成社区组成的“中网格”。社区成立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室,落实社区干部负责组织实施“中网格”内的监管工作,配备联络员。
(三)片区“小网格”。驻社区(村)干部分片包干,形成社区(村)内各片区组成的“小网格”。要明确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人员的队伍,负责“小网格”内的巡查与整治、宣传等工作。
四、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生产监察网格化管理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