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松台街道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
《松台街道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松台街道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和省食安办《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办〔2012〕16号)的要求,以及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通过“百日行动”,进一步净化本辖区内食品市场环境,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增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重点
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学校(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及小食杂店、宾馆饭店及小餐饮店、食品摊贩、药品(经营保健食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马路市场”食品安全等。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2年7月20日至7月25日)。建立“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针对本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百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实施整治阶段(2012年7月25日至10月30日)。发动各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按照各自职责,围绕整治重点,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协作,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2年10月26日至11月15日)。对“百日行动”进行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四、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