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党〔2012〕1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
现将《关于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局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根据区纪委《关于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以“讲忠诚、见行动”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提出的“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要求,紧紧围绕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五大执纪理念” 和“五项工程”,以“讲忠诚,见行动”为主题,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助廉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形式,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拓宽教育领域,扩大教育覆盖面,为“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目标
1、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明显增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水平、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
2、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实现建设坚强有力、奋发有为领导班子的目标,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保持清正廉洁,进一步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动。要紧紧围绕“十件实事”,以“创首善 争一流”为目标,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奋勇拼搏,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活动内容
1、开展“崇明厚德”教育活动,保证思想纯洁。局领导班子成员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一堂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专题党课,切实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从思想上保持党的纯洁性,促使党员干部牢记使命、弘扬正气、崇明厚德。
2、开展“勤学善思”教育活动,保证学风纯洁。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开展一次“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学习,以争创学习型领导班子为抓手,以提高领导干部的学习力、决策力、执行力和免疫力为目标,切实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二是充分利用局机关干部例会与司法所长例会,通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多媒体及网络平台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撰写学习体会。每位党员于4月中旬前提交学习体会文章1篇予所在支部书记,各支部书记汇总后交局政工科归档。
3、开展“清风净土”教育活动,保证作风纯洁。一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或助廉教育。二是每个党支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建设问题,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作风教育,扬清风,净土壤,保持干部作风的纯洁性。
4、开展“提质塑形”教育活动,保证队伍纯洁。一是在去年全面铺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全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深入抓好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工作。根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等级和岗位特点,着力探索因人而异、分类施教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结合“创首善争一流”活动,以先进为榜样树立学习“标杆”,开展示范教育,奋力赶超一流,提高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