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文 [2015]27号
关于开展全区文化市场夏季消防安全
“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队)、行业协会、文化经营单位:
近期,瑞安、乐清等地相继发生“通天房”火灾亡人重大事故,市、区消安委先后召开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会议通报了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部署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我局也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文化市场夏季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的通知》和《鹿城区关于开展2015年“平安鹿城”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根据上级一系列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结合浙江省文化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浙文法〔2015〕19号)和市局《关于开展全市文化市场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温文办【2015】43号),为切实加强我区文化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发给你们,请联系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发生文化市场消防责任事故,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规范有序。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市场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7月13日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印发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市场夏季消防安全
“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鹿城区文化市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打牢文化单位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文化市场夏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于2015年6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文化市场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文化市场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增强文化市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市文化市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文化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