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党〔2013〕11号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处所:
经区委组织部批复同意(温鹿组〔2013〕78号),现将《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完善用人机制,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鹿城区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温鹿组〔2007〕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能上能下,通过交流,提高效能,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二、主要内容和原则
竞争上岗主要是指中层职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竞争来确定任职人选,要按照《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来执行,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采取党管干部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组织安排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范围对象:局全体在编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二)竞争上岗职位(7个):中层正职、副职共7个,其中机关6个,基层司法所1个。
(三)任职条件。
1.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竞争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3.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在任职年龄上,男性年满55周岁(
4.新提任的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
(四)程序方法
1.召开动员会议。
2.公开报名。符合中层任职条件的人员一般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按职级报名。报名时间为
3.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