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3〕47号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举办“以文化人、沐心塑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书法、美术、摄影
作品评展的通知
各科室(处、所),区属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
为促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政法文化在陶冶情操、凝心聚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展现司法行政人的艺术风采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上级政法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和创建“五型”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以文化人、沐心塑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评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以文化人、沐心塑魂”鹿城区司法行政系统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
二、参加对象: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
三、活动时间:
1、作品截稿时间:
2、作品展览时间:拟定为2013年10月下旬。
四、作品要求:
具有感染力,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具体说明事项如下:
1、作品范围:书法作品包括篆刻,不包括硬笔书法,作品规格限以竖式八尺宣纸以内(形式、尺寸不限);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等;摄影作品彩色或者黑白、单张或者组照均可,提交的作品不得是电脑合成,必须提供电子数码照片(照片为JPG格式的原始文件,不能做改变原貌的变动,确保照片的真实性。)尺寸独幅为10寸,组照每幅7寸(一组以5幅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