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3〕41号
关于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法律体检”
专项活动的补充通知
区属各律师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工作部署,推动我区律师更好地服务本地经济发展,现对《关于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的通知》(鹿司发〔2013〕39号)补充如下:
一、各律师所要在2013年8月20日前,通过发放《规模以上企业法律服务情况调查问卷》、电话问询、现场座谈等形式,完成对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走访调研工作。并于2013年8月30日前上交《规模规模以上企业法律服务情况调查问卷》。
二、到2013年9月底前,各律师所要为我区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一般性法律服务,为15%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个人所至少开展1家规模以上企业“法律体检”。从9月1日起,每周四下午4点上报企业法律体检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体检的不用重复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