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3〕23号
关于印发《司法所2013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
为了更好地落实司法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推进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司法所2013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司法所2013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细则》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主题词:司法所 综合 考核细则 通知
抄送:市局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附件
司法所2013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细则
| 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责任科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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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 (28分) | 1 | 及时调整健全街道(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信息员队伍。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在矛盾纠纷易发地段、集贸市场、物业、驻辖区商会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认真履行对辖区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能,规范调解室统一格式、悬挂调解徽章、调解制度、调解流程等公示牌。 | 5分 | 调解员组织网络是否健全,查看调整后的街道、村居的文件、花名册、表格等,不全扣2分;查看驻派出所调解室的外观统一形象、各项制度上墙情况、调解档案、台帐,调解卷宗等,按指导规范程度,结合专职调解员对各所的满意度酌情打分;积极拓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每筹建一个加1分。 | 基层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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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坚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制度,一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性的排查调处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两会等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开展专项排查,有方案、有台帐、有排查总结。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不能有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显失公平引发上访、民转刑案件或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 | 5分 | 积极主动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查看部署落实的通知、文件、排查登记、小结等台帐,并将排出的矛盾纠纷苗头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责任落实到人。未按规定动作落实排查机制的扣2分,有矛盾纠纷苗头调解不成功未上报落实矛盾纠纷预警的每起扣1分;调解率、成功率不达标各扣1分。 | |||
| 3 | 对辖区人民调解员一年组织2次以上培训。及时落实 “以奖代补”工作,如实上报辖区计件补贴数据,认真按调解案卷质量分类。做到调解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文恰当,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当事人资料详实;村居调委会简易纠纷(无书面调解协议的)要在调解登记册上登记并注明调解结果和回访记录。调解案卷及时录入温州市人民调解平台系统。 | 5分 | 对调解员组织业务培训情况,查看培训签到,准确核实上报“以奖代补”数据,规范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的工作业务、把握调解质量,规范卷宗等,没完成落实好的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如发现以奖代补数据案卷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除扣完本条目分数5分外,倒扣5分。调解案卷未及时录入或录入不规范、不完整的酌情扣分。分值扣完为止。 | |||
| 4 | 积极落实《温州市人民调解优秀案例发布制度》,每季度上报优秀调解案例累计不少2篇。 | 2分 | 每季上报优秀案例少1篇扣1分,扣完为止。 | |||
| 5 | 进一步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包括司法所外观统一形象标识建设,司法所内务建设规范,司法所职责、各项制度与工作示意图按规范要求上墙。建立一套规范高效的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完成工作任务详细记载在《基层司法所大事记》里。坚持政治学习制度(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学习)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业务学习,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月工作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等制度);坚持矛盾纠纷登记、排查、调处、结案、移交、及时汇总上报等制度,电子平台(包括纸质)各种报表要按上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 8分 | 司法所形象标识建设未完成扣2分;已明确要求创星级单位,无特殊原因未按时达标的扣3分;所务建设不规范,各项制度未落实扣1分;开展工作情况未在“大事记”里记载扣1分;无故缺席局里组织的会议、业务培训的,每缺一次(人)扣0.5分;无年度计划、总结上报基层业务科的扣2分;无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报表的,每迟报一次扣0.5分;纸质与电子平台不相符或错报酌情扣分。分值扣完为止。 | |||
| 6 | 深入开展司法行政进社区活动,社区覆盖率达100%。社区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按照市局统一标准制作悬挂工作人员亮相牌和工作职能制度牌。 | 3分 | 开展活动缺一个社区扣2分,无专人负责扣1分,未按照规定制作悬挂工作人员亮相牌和工作职能制度牌的扣1分,活动开展不深入酌情扣分,分值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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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 (34分)
| 7 | 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机制、教育矫正机制、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核查核对制度、应急处置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 13分 | 社区矫正日常执法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每发现一例扣3分;监督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1例扣2分,造成后果的,加扣5分;社区矫正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每日报平安和系统平台每季漏报或未登录两次扣0.5分;社区矫正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次扣1分;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信息录入(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和温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不及时(5个工作日)、不准确、不完整的,每例扣0.5分;系统平台未及时处理解除矫正对象信息的,扣0.5分;月动态分析没有上报的,每次扣0.5分,季度动态分析会缺勤一次扣0.5分;未按要求安排矫正对象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的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教育,每次扣0.5分;未能按时完成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每例扣2分。 |
社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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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坚持首要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年度社区服刑人员重新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脱、漏管率控制在1.5%以内,涉嫌严重再犯罪案件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 9分 | 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制度,严管、普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7%、和15%,低于比例的,各扣1分,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罪率不得超过2%,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普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罪率不得超过0.8%,每超过0.5个百分点扣1分;宽管级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不得超过0.2%,每超过0.1个百分点扣1分;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每超0.5个百分点的扣1分;因脱漏管引起再犯罪的每起扣0.5分;社区服刑人员每发生一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或闹访、异常访、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扣1分;定位手机关机和欠费率超过10%的各扣0.5分;出现定位手机设置呼叫转移的,扣0.5分;定位手机越界未及时处理的,扣0.5分;未使用声纹识别功能的扣0.5分;对声纹识别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 | |||
| 9 | 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 | 7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0863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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