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3〕6号
关于二〇一二年度受上级机关表彰奖励情况的
通 报
各科室(处)所、法援中心:
2012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件实事”为抓手,以“创首善争一流”活动为载体,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工作,现将我局2012年度受上级表彰的集体、个人通报如下:
一、受表彰奖励集体:
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浙江省妇女联合会颁布的妇女维权示范岗称号;
鹿城区司法局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工作荣获温州市司法局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推进奖;
鹿城区司法局被温州市普法办授予重点普法对象授课组织奖;
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被鹿城区文明办授予鹿城区文明示范点荣誉称号;
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被温州市鹿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被温州市维护妇女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授予温州市优秀妇女维权岗称号;
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被温州市司法局授予2012年度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示范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仰义司法所被鹿城区委、鹿城区人民政府授予法治建设示范站所荣誉称号;
仰义司法所被温州市司法局授予2012年度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示范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二、受表彰奖励个人:
胡栩同志被温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周丽丽同志被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会员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