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党〔2012〕11号 签发人:张维忠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实行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的
请示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完善用人机制,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鹿城区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温鹿组〔2007〕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现特报送贵部,请予审核批准。
当否,请批复。
附:《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鹿城区司法局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完善用人机制,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鹿城区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温鹿组〔2007〕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能上能下,通过交流,提高效能,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二、主要内容和原则
竞争上岗主要是指中层职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竞争来确定任职人选,要按照《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来执行,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采取党管干部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组织安排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范围对象。局全体在编公务员(不含事业编制和工勤人员)。
(二)竞争上岗职位: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共10个。
(三)任职条件。
1.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竞争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